院内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单位: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关于转发市委办<关于严格执行禁止收送“红包”纪律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莞工党办〔2014〕16号)文件精神,现将市委办《关于严格执行禁止收送“红包”纪律规定的通知》(东委办〔2014〕34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坚决贯彻执行通知的要求和规定。
附件: 关于严格执行禁止收送“红包”纪律规定的通知
党委办公室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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