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学院“教工校园十佳”
工作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教工校园十佳”评选办法(试行)》东理城〔2007〕35号的通知要求,我院将全面开展 “教工校园十佳”的评选工作,现就此次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评选的对象是工作满一年在册的全院教职工。(含合同制职工)
2、评选条件参阅《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教工校园十佳”评选办法(试行)》第8条。
3、本次评选将采取海选推荐的方式进行,不具体分配名额。先由拟申报的教职工个人自行填写《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教工校园十佳”评选申报表》并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含书面材料和音像资料),上交至所在部门。部门出具考核意见后,由部门将材料集中统一提交至人事处。由学院评选小组从各部门上报的人选中选出15名正式候选人。
4、正式候选人将通过全院教职工投票表决的方式,根据得票情况评选出“教工校园十佳”。
请有意申报评选“教工校园十佳”的教职工尽快准备材料并到人事处网页上下载表格,填好由所在部门出具考核意见后,于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