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十大工作创新奖”评选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学院决定开展2007年 “十大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按照《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十大工作创新奖”评选办法(试行)》(东理城[2007]36号)文件的要求。特作如下通知:
一、工作创新奖的评选对象是工作项目,自由申报,一个项目填写一份申报表。可以是个人申报、一个单位申报,也可以几个单位联合申报。
二、申报时间为
三、院评奖委员会将从申报的项目中评出15个候选项目。
四、将候选评奖项目在学院网上和宣传栏张榜公示一周,由全体教职工投票推选前10名交院党政联席会议。
五、院党政联席会议在听取反馈意见后,最后审定获奖项目。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