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纳松山湖教师村住房选房保证金的通知 |
发文单位:松山湖教师村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11月22日15:14:32 |
松山湖教师村住房认购工作即将开始,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从即日起至11月29日止,请符合购房条件的教工到东莞市商业银行东城城丰支行(莞城校区西门口),交购房定金壹万元,交款时请注明部门、姓名和购房定金等事项。凭银行回单到松山湖校区财务处(行政楼1B204)换取收款收据。
收款人户名:东莞理工学院 帐 号:500046870809016 开户行:商行东城城丰支行
松山湖教师村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