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行政管理专业、社区管理专业
划归社会科学系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本学期开始,我院行政管理专业、社区管理专业由管理系划归社会科学系管理。
特此通知。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二〇〇六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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