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理论研究

党徽党旗的制作、生产和销售有何规定?

作者: admin 来源: 时间: 2006-11-20 浏览次数: 4340
  为了保证党旗党徽的质量,维护党旗党徽制作、销售和使用的严肃性。中央组织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定点生产、内部销售和使用管理的通知》中规定:

(1)中央组织部指定了六家国家级的国旗国徽生产企业作为党徽党旗生产企业,并规定其他企业一律不得生产党徽党旗及其相关产品,违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超越经营范围依法处理。

(2)党徽党旗的生产任务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分配,定点生产企业负责供货,并由县级及其以上党委组织部门组织内部供应销售。禁止在市场上销售党徽党旗,违者按"倒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的物资、物品"的行为论处。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不得在市场上购买党徽党旗。

(3)党徽党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商业广告,违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商标法》和《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版权所有 © 东莞城市学院 | 学校办公室

邮编:523419 办公电话:0769-23382801 传真:0769-23382630

中国·广东·东莞市寮步镇文昌路1号  技术支持:东莞网站建设易米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