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一般有以下程序:
(1)清点到会人数。大会执行主席或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代表或党员人数,实际参加大会的党员代表或党员数。在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即可进行选举:
(2)通过选举细则(或选举办法);
(3)推选(通过)监票人;
(4)宣布下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候选人名单:
(5)大会工作人员当场检查票箱,分发选票,并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6)选举人填写选票,按一定顺序投票;
(7)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8)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9)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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