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教师担任东莞市整治环境卫生
知识讲座主讲教师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2008年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有关精神,为提高广大市民的环卫意识,推进我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在各街镇举办环境卫生知识讲座。按照市政府要求,本着“服务东莞求支持”的办学理念,我院将组织一批教师担任此次讲座的主讲教师。
具体要求如下:
(一)授课时间:2008年4月中旬开始(具体时间待定),
授课时间每次不超过2个小时。
(二)授课地点:32个镇(街)596个社区。
(三)授课人员:城市学院教师。要求硕士以上学历或讲师(包括院聘讲师)以上职称,且有一年以上教学经验。
(四)授课对象:
第一期为各镇街、村社区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单位负责人;
第二期为各村(社区)、组村民;
第三期为各中、小学校的师生;
第四期为各工厂、企业新莞人;
第五期为各商铺法人代表、出租屋主。
(五)授课内容:教材4月10日前确定。
(六)授课要求:
1、不影响正常的教学和行政工作。
2、授课老师要根据不同的人群,在学院提供的教案(5个PPT)基础上进行修订;
3、授课老师在授课前要收集所到街区的资料,准备有关案例并进行分析,其次要对典型代表人物深入访谈,获得一定的数据;
4、授课过程要对整治环境卫生的政策有一个大致讲述;
5、授课老师在授课时,要突出环境卫生的主题。
(七)课酬:高级职称或博士:1300元/次,硕士或讲师:1000元/次。
(八)报名
即日起至4月4日接受系里统一报名(要求各系必须通知到每位教师),过期不侯。最后所有报名教师需由东莞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考核筛选确定。
备注:报名表格附后
报名地点:4号楼401办公室
联系人:陈嘉文
联系电话:23102032(内线832),手机:13729929168
附件:东莞市整治环境卫生知识讲座主讲教师报名表
二○○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