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2007年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教工组
一、 竞赛日期与地点
时间:11月30至12月1日
地点:学院田径场
二、 参加办法
1、 分组办法(按参赛截止期,即2007年11月30日计算年龄)
教工男子甲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乙组:36—45周岁
丙组:46周岁以上
教工女子甲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乙组:36—45周岁
丙组:46周岁以上
2、 报名规定:设领队一人,教练一人,径赛每项限报4人,田赛每项限报3人,每人最多可报2项,接力项目各单位限报一队参赛,趣味项目每人限报二项。
3、 参赛单位:原则上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具体分组如下:
1.机关一 (院领导、院办、党办、人事处、新闻中心、高教评价中心、财务科、宣传部)
2. 机关二 (学生处、教务处、工会)
3. 总务一
4. 总务二
5.保卫科
6.计信系
7.管理系、高职
8.财经系、金贸系
9.机电系
10.教辅、图书信息中心
11.社科系
12.体育教学部
4、运动员条件:城市学院全体教职工(含员工),身体健康者均随该单位按规定报名参加所属级别的比赛,体育教学部教师可参加集体项目名次并列。
5、报名日期及要求:各队可在城市学院办公信息网页上下载电子报名表格,要求按规定表格打印,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按规定填好后于11月10日前交到城市学院体育教学部(游泳池208),同日以E-MAIL将电子版发送到:
zhouxp@mail.dgut.edu.cn(或直接用U盘将电子版交至游泳池208),逾期未报名队以弃权对待。竞赛时不予补报名(包括趣味项目)。
三、竞赛项目
项目级别 |
田赛 |
径赛 |
|
男教工 |
甲 |
跳远 |
100米 |
|
跳高 |
400米 |
|
铅球(5公斤) |
800米
1500米 |
|
乙 |
跳远 |
100米 |
|
铅球(5公斤) |
200米 |
|
跳高 |
400米
1000米 |
|
丙 |
不踏板跳远 |
60米 |
|
铅球(5公斤) |
400米 |
|
女教工 |
甲 |
跳远 |
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
|
铅球(4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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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 |
跳远 |
60米
100米 |
|
铅球(4公斤) |
400米 |
|
丙 |
不踏板跳远 |
60米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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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球(5公斤) |
400米 |
|
a) 集体竞赛项目:
①:8人×60米男、女混合迎面接力(4男4女)
②:男子4×100米接力
③:女子4×100米接力
④:同心协力:全程30米,12人站在规定的器材上手拉绳子跑完全程,全程双脚不能落地,如落地必须在落地点重新开始,起跑后,计到达终点的时间,成绩最好着名次列前;分组决赛,不同组成绩相同则名次并列。
b) 趣味性项目:
足球踢远、实心球掷远、定点投篮、自行车比慢、二人三足
网球掷准、“保龄球”、垒球掷远、猫跳、
四、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及有关竞赛纪律规定;
2、具体比赛办法
(1)各项比赛均采取分组决赛,按竞赛成绩排定名次。同组成绩相同,按到达终点先后决定名次;不同组成绩相同者,则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奖励、分数均分。
(2)趣味项目竞赛方法
以下第(1)项仅男子组参加,第(2)、(3)(4)(8)(9)项按性别分组,第(5)项须一男一女自由组合,计两人成绩,第(6)(7)项仅丙组参加,(10)项至少有4名女子参加。
1、足球踢远:在规定区域内,每人按规定踢球3次,球必须落在规定区域内,以最远成绩为最终成绩,按远度来排名次。
2、实心球掷远:每人按规定双手掷球3次,以最远成绩为最终成绩,按远度来排名次
3、定点投篮:在罚球区,每人投篮10次,每球一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
4、自行车比慢:全程50米,车自备,途中脚不能落地,起动姿势不限,分组决赛,以时间来计成绩,成绩最好的名次列前,不同组成绩相同则名次并列。(自备自行车)
5、二人三足:全程30米,两人一组并行站立,用指定工具将相邻的腿绑住,起跑后,计到达终点的时间,成绩最好着名次列前;分组决赛,不同组成绩相同则名次并列。
6、网球掷准:墙上画若干不同分值的同心圆、运动员在规定范围内每人掷5球,积分高者名次列前:
7、“保龄球”:在10米处按照保龄球的规则分别放置10个瓶子,每人按规定掷球3次(要求球必须是地滚球),3球累计击倒数量,数量多者名次列前。
8、垒球掷远:在规定区域内,每人按规定掷球3次,球必须落在规定区域内,以最远成绩为最终成绩,按远度来排名次。
9、猫跳:30米猫跳,按成绩记名次。比赛细则现场讲解;
(3)各项比赛均取前六名:得分按7、5、4、3、2、1计,集体项目得分双倍计算,不足七人参赛的项目减一录取;只有三个(含三个)以下报名者,取消该项比赛。趣味项目不计入团体总分。
五、奖励办法:
1、 团体奖:取团体得分前四名的单位给予奖励。第一至第三名各授锦旗一面,另附加奖金若干:
第一名:奖金2000元 第二名:奖金1500元
第三名:奖金1000元 第四名:奖金600元
精神文明奖(2名),各奖奖金300元;
2、个人奖:凡获得单项名次及趣味性项目名次者均给予奖励
3、参赛奖:凡报名参加比赛(竞赛或趣味项目)人员均有纪念奖。
六、 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1、仲裁委员会成员和职责按《仲裁准则》规定执行。
2、裁判员:由竞赛委员会统一选派。
七、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同心协力以参赛队为单位报名(8男4女)
*二人三足两人组合好后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