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佩带工作证上岗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显示崭新的校容风纪,学院领导指示,全院教职工必须佩带工作证上岗。请各单位将这一要求传达到本单位的每一位教职工,并加强督促检查。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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